通许法院圆满化解商铺买卖纠纷案 当事人送锦旗表达谢意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郑松波 实习生 陈尊孝 通讯员 李慧颖

近日,一起商铺买卖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为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人陈磊送来一面的锦旗,对陈磊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表示感谢,为执行局的办事效率点赞。

2019年原告渠国富、王高峰两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共同出资60万元购买了华宝农贸市场2间已抵押商铺,事发后,原告要求被告华宝农贸市场返还购买资金,被告拒绝返还。

2019年10月,渠国富、王高峰起诉华宝农贸市场至通许县人民法院,法院于2020年2月15日判决,要求华宝农贸市场返还购买金额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华宝农贸市场仍然拒绝赔付,该案当即转交给执行局局长助理陈磊办理,对于此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行为,陈磊迅速办理相关手续对华宝农贸市场负责人采取“限高”等一系列限制措施,进一步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迫使其主动履行判决结果。

目前原告已追回商铺购买资金,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助理陈磊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克服重重困难,顺利完成了申请执行人的诉求,渠国富、王高峰二人长期悬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为对通许县人民法院陈磊同志表示感谢,特地送来一面题为“化解纠纷百计办,公正办案群众赞,两袖清风正气胆、追求公正不遗憾”的锦旗。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张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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