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发布通告!实行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发热咳嗽患者及时就近就诊!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3月30日傍晚,漯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第11号通告,决定实行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呼吁发热咳嗽患者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通告》称,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就规范我市发热、咳嗽患者就诊管理通告如下:

退烧、止咳类药品,实行销售实名登记

原则上,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确需销售时,必须对购买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详细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购买者、使用人相关信息(身份证号、住址、手机号码、体温);有无湖北地区旅居史和与湖北、境外往返人员接触史;购买药品名称等。

如遇特殊情况,药品零售企业,应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发热咳嗽患者,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漯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呼吁:广大城乡居民,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要自行在家服药治疗,应尽快到全市公布的16家发热门诊规范就诊。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沈晨

参与讨论

最新评论

    最新新闻

      大河新闻

      • 最新最热

        行业资讯

      • 订阅栏目

        效率阅读

      • 视频直播

        影音随行

      大河新闻App
      APP下载
      大河新闻 知己一亿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