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丨肆意辱骂殴打国家防疫工作人员,武陟一男子获刑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岩 实习生 赵丰晖
武陟一男子无视法律威严,肆意辱骂殴打疫情防控国家工作人员,严重影响和干扰了防疫工作。
针对3月12日发生在武陟县海德公园小区的这一事件,大河客户端曾率先关注报道。
3月26日,武陟县人民法院以远程提讯方式,“隔空”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3月12日当天,大河客户端率先报道此事。
法院查明,3月12日下午三点,被告人李某欲进入武陟县海德公园小区时,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对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刘某进行辱骂和殴打,严重影响了防疫工作,事发现场引起周围群众围观,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快审快判
▲武陟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小四审理此案
▲远程提讯 “隔空”开庭
武陟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决定适用刑事案件快捷机制审理,于3月26日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对被告人李某妨害公务一案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在最后陈述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深深的后悔和自责,认罪认罚。
武陟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当庭进行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张静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