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丨肆意辱骂殴打国家防疫工作人员,武陟一男子获刑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岩 实习生 赵丰晖

武陟一男子无视法律威严,肆意辱骂殴打疫情防控国家工作人员,严重影响和干扰了防疫工作。

针对3月12日发生在武陟县海德公园小区的这一事件,大河客户端曾率先关注报道。

3月26日,武陟县人民法院以远程提讯方式,“隔空”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3月12日当天,大河客户端率先报道此事。

法院查明,3月12日下午三点,被告人李某欲进入武陟县海德公园小区时,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对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刘某进行辱骂和殴打,严重影响了防疫工作,事发现场引起周围群众围观,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快审快判

▲武陟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小四审理此案

▲远程提讯 “隔空”开庭

武陟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决定适用刑事案件快捷机制审理,于3月26日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对被告人李某妨害公务一案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在最后陈述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深深的后悔和自责,认罪认罚。

武陟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当庭进行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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