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扎好制度“篱笆” 保障“四个不摘”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启松 通讯员 常军捧

3月12日,是濮阳县规定的周四扶贫日,濮阳县纪检干部朱晓辉早早就来到自己帮扶的贫困户所在村——濮阳县白堽乡枣科村,参加指导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工作例会,走访群众,收集问题线索,化解矛盾问题,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行好村里“四个不摘”监督职责。

濮阳县纪委监委针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等突出问题,建立了“干部扶贫日+一线监督”制度,以周四全县扶贫日活动为载体,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农村一线,全程参加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例会,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履职。同时,研究出台建立村(居)廉情调度会制度,每季度初召开,纪检专干、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向乡(镇)纪委书记汇报工作情况和问题线索。

2020年,是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濮阳县纪检监察机关把“护航”全面小康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要务,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落实,针对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法的易发多发问题,对原来出台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拨付制度》《大病补充保险资金管理拨付制度》等5项制度,又增加和修改了个别条款,进一步规避了扶贫资金的“跑冒滴漏”,并增强了可操作性。同时,针对农村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流于形式等问题,探索实施在村级支部设立专职纪检员、乡镇包村干部担任驻村监督员,加强对村务公开等村级事务的监督,让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知情权得到落实。

2月23日,濮阳县就立即召开县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从纪检监察层面为全面决胜脱贫攻坚“保驾护航”,进行了专门的安排部署。全县疫情态势稳定后,就开始了全面加强对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贺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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