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有意外收获 杞县警方查处两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郑松波

近日,杞县公安局泥沟派出所民警在进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有两村民非法种植罂粟共3441株,当场将原植物铲除,嫌疑人侯某、张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当天上午,泥沟派出所副所长潘炯祯带领辅警在辖区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和入户排查疫情返乡人员时,发现泥沟乡蔡寨村村民侯某院子外面的菜地里种植有大片罂粟幼苗,民警遂依法将其传唤,因侯某听说罂粟幼苗调凉菜很好吃,便在自家菜地中撒播罂粟种子。经讯问,侯某对种植罂粟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清点,侯某共种植罂粟幼苗2441棵,后被全部铲除。

该案件引起潘炯祯高度重视,立即带领辅警进一步加大辖区内非法种植罂粟苗排查力度,当天中午12时,民警又在泥沟乡马集村张某家中发现罂粟苗,经现场清点共1000株,并将罂粟原植物尽数铲除。

目前,嫌疑人侯某、张某因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案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警方提醒:任何个人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不管其本意如何,都是一种违法行为,每个人都应该清醒意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性,自觉远离、拒绝毒品,更不能私自种植。警方将对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犯罪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杜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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