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砸车窗盗窃财物 逍遥一周后落入法网 ——尉氏县公安局侦破一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郑松波 通讯员 靳趁玲

1月25日,农历大年初一,尉氏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接到居民报警称:其停放在尉州大道锦绣花园酒店对面的商务车后车窗和后侧玻璃被砸,车内茅台酒、香烟、手提包被盗(包内放有大量现金、手表、宝石等)被盗,价值十余万元。

接此警情后,刑警大队一中队迅速组织民警赶赴案发现场随即开展侦查。

监控“显形”

由于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原因,大年初一尉氏县城的大街上几乎看不见行人和行驶的车辆,接到报警后,侦查员们迅速来到案发现场,在车辆停放处,民警首先围绕车辆四周仔细进行勘查,随后又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寻找破案线索。

通过查阅大量的视频监控,民警最终发现在1月25日凌晨,有两名年轻男子骑一辆白色电动自行车,趁着夜深人静悄然来到被盗车辆附近,在确认周边无人的情况下,两名男子随即通过破坏车玻璃进而盗窃车内财物的方式,将车玻璃砸破后,逐一将车内物品盗走,随后两人迅速逃离现场。

发现嫌疑人后,办案民警立即通过视频追踪进行侦查,获悉两名嫌疑人作案后沿温泉路向南消失于茫茫夜色。由于两人逃跑时专门选择无监控的路段,视频追踪并未取得重大突破。

反追“露影”

两名犯罪嫌疑人是谁?又躲藏在哪儿呢?在视频追踪不到两名犯罪嫌疑人逃往何处后,办案民警立即转变工作思路,决定从两名犯罪嫌疑人来自哪里入手作为侦查重点。通过监控视频反向追踪,办案民警于1月31日发现该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滨河东路滨河小区出现过,通过小区内监控视频显示1月24日23时许,该两名犯罪嫌疑人穿戴严密骑电车出小区,经与案发现场视频监控对比,确定为作案人员,随后又通过二人骑的电动车充电位置锁定嫌疑人的具体住处。

锁定“捉贼”

2月1日,办案民警在滨河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1岁,尉氏县洧川镇人,有多次盗窃前科)抓获,并在其住处发现作案时的衣物。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对结伙盗窃他人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月2日,办案民警根据王某供述乘胜追击,将另一涉嫌盗窃的嫌疑人李某(男,20岁,尉氏县大桥乡人)及收赃人员刘某(女,42岁,尉氏县十八里镇人)抓获,并在刘某店铺中当场追回被盗茅台酒一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同样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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