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虞城:城管队员李朋荣获虞城县第三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贾震

1月16日,虞城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颁奖典礼在虞城县木兰大剧院举行。2019年12月8日,由虞城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联合开展了虞城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评选活动通过宣传发动、遴选推荐、县推荐组委会研究等阶段,经过严格规范评选,虞城县城市管理局城管二大队大队长李朋荣获虞城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助人为乐)提名奖。

据了解,2019年12月12日,虞城县杨女士买好货准备付款时才发现,随身携带的提包丢了,里面有刚取的2万多现金和几张银行卡。就在她坐在家中伤心时,虞城城管队员打来了电话,并于当天下午将包交到了她手中。

“真的是太感谢您们了!如果钱包找不到,提货款肯定找不回来了,钱包里的证件补办起来也会特别麻烦。”2019年12月13日上午,失主杨女士来到虞城县城市管理局院内,将一面印有“拾金不昧 品德高尚”的锦旗,送到虞城县城市管理局城管二大队城管执法人员手上,连声道谢。

据虞城县城市管理局城管二大队大队长李朋介绍,12月12日上午9时许,他带领队员赵岩、侯俭夏、王雷、刘磊、米庆亚等人在大同路与人民路交会处整治市容市貌时,忽然发现马路边有一个黑色的包。

“包挺沉的,我就打开看了一下,第一眼就看到两沓现金,像是刚从银行取出来的。”李朋介绍说,想到这么多现金丢失失主肯定着急,他就在原地等失主,等了很久没看到人认领。

等到李朋和队员返回单位后,才仔细检查了一下包,希望找到失主的信息。“包内有现金23273元、3张银行卡、1张身份证、1本商品入库单和10天入账票据。”李朋介绍,他们顺着票据上的电话号码一个一个寻找,最后终于联系上了失主杨女士。

“知道钱包被城管队员捡后很激动,因为里面的现金是我打工店里买货的钱,本来都打算放弃了。”通过仔细核对信息,他们将杨女士丢失的包物归原主。看到失而复得的钱包和票据,杨女士感动地流了泪,她拿出钱包内的1000元现金酬谢,却被李朋等人谢绝。 “我们的队员以前也经常捡到东西,像这次这么多现金的也不多见,捡到钱的第一想法就是找到失主,我觉得这也是我们身为一名城管队员应该做的。”李朋说。

不是所有人面对两万多元都能做到拾金不昧、品德高尚,也不是所有人面对此种情况都能做到毫不动摇、物归原主,但30多岁的城管队员李朋做到了!他用内心的选择维护了城管好形象,刷新了道德新标尺,点燃了自己人生的亮点。李朋也先后荣获商丘市城市管理系统十佳城管队员、虞城县五一劳动奖章、连年荣获局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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