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一电动三轮司机被罚了2700元,记扣36分,咋回事?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岚

中牟县一男子骑电动车三轮车闯入禁行区被交警拦查,当得知驾驶人在大冷天从乡下奔行15公里来县城送孩子上学时,执勤交警本想网开一面,对司机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可在与驾驶人交谈的过程中,却发现该驾驶人满嘴酒气,涉嫌酒驾,结果该名男子被处以2700元罚款,驾驶证记36分的处罚。

1月14日下午4时许,郑州市中牟县交警大队七中队民警在辖区进行正常的执勤巡逻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三轮车沿广惠街由南向北疾驶而来,此路段系管控区域,民警迅速将该车拦停。

电三轮车上坐的一老一少,两个人冻的瑟瑟发抖,民警看在眼里也是心疼不已。当询问驾驶人为何驾车驶入禁行区时,驾驶人称:他是到中牟县第一高级中学送自己的儿子上学,民警了解情况后,本打算对驾驶人批评教育不予处罚,让其尽快驶离禁行区域。可当民警与驾驶人交流时,意外发现驾驶人身上酒气扑鼻。民警询问驾驶人是否饮酒,驾驶人称:中午自己一个人在家喝了点。酒驾是严重交通违法,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执勤民警随即将该驾驶人带回做进一步处理。

经查,该驾驶人姓孙,现年51岁,是中牟县姚家镇人,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孙某进行检测的结果是:66.8mg@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公安信息查询,驾驶人办理有准驾车型为C3的机动车驾驶证。在与驾驶人交谈中,驾驶人一直说自己来自农村,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酒驾的严重性,请求民警高抬贵手,放他一马。

在办案过程中,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比较详尽的交通安全法讲解以及饮酒后驾车的危害,驾驶人听了后对自己的酒驾行为追悔莫及。最后,中牟交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孙某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三种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罚款2700元,驾驶证记36分的处罚。(信息提供 胡云峰 张玉明)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侯昺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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