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4岁娃游乐场摔破眼皮缝14针 游乐场:监护人有责任
【核心提示】
近日,洛阳市的一位何女士带着4岁外孙到游乐场玩耍,不料孩子不慎摔倒,致眼皮受伤,缝了14针。何女士称游乐场在前期支付了医药费后,现在孩子眼皮伤疤还没好,游乐场却不再支付医药费了。无奈,她投诉到报社。1月8日下午,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家长:4岁娃游乐场摔伤 眼皮缝了14针
2019年11月28日晚上7点左右,何女士带着外孙到位于洛阳市西工区建业凯旋广场3楼的海宝儿童乐园玩耍。没想到刚玩了一会,孩子从积木上摔倒在地,右眼磕碰在一个黄色的恐龙状游乐设施上,右眼皮被磕伤。
何女士告诉记者,孩子被送到医院后,医生建议给孩子打全麻住院。考虑到全麻怕影响孩子,就打了局部麻醉,孩子的右眼皮被缝了14针,没有住院。
一周左右后,孩子受伤的眼皮拆线,医生建议涂3至6个月的祛疤药,视情况而定,如果恢复不好建议美容。
当时游乐场的员工给买了一支祛疤药膏。后来药膏快用完了,何女士多次找到了游乐场的工作人员,商量后续治疗的问题。但双方对于赔偿的事情却无法达成一致。
游乐场:监护人也有责任 愿司法途径解决
“孩子玩耍的地方怎么能有硬物呢?”孩子的父亲刘先生认为,对方提供的设施有安全隐患,如果都是软包装的话,孩子摔倒后也不可能会撞流血。因为对方并没有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才导致他孩子眼皮被磕伤。
刘先生说他多次来到游乐场跟对方沟通,但对方在前期支付了医药费后,却再也不愿意承担责任了。
为弄清事情的真相,记者对此采访了游乐场。
在该乐园的门头上,记者看到“海宝乐园”几个黄色的大字。在该乐园工作人员提供的营业执照上,记者看到其名称为“洛阳市西工区海贝儿童游乐场”。据该游乐场一刘姓工作人员说,他们一直提醒家长,让家长们陪着孩子玩。
刘姓工作人员还拿出一份会员卡申请表,让记者看上面的“顾客须知”:“宝宝进入游乐区域,家长必须全程陪同并尽宝宝监护义务,宝宝出现磕碰、打闹、纠纷等安全问题,由监护人负全部责任……”申请表上有会员家长的签名。
刘姓工作人员认为,事发时,孩子的家人距离孩子很远,没有看护好孩子,孩子摔倒伤了,监护人同样有一定责任。
在孩子摔伤后,他们游乐场工作人员全程陪同治疗,医药费也已垫付。对于后续治疗,游乐场表示愿意走司法程序解决,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说法】
游乐场需承担赔偿责任 家长未尽责的也应担责
对于家长对游乐设施安全性质疑,洛阳西工区建业凯旋广场运营部一马姓工作人员表示,该游乐园做过安全测试,在租赁商场用地时,已经过资质审核。
对于发生的此次事件,工作人员表示会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尽量满足顾客的需求。
刘先生说他现在对儿子很担忧,孩子本来很活泼,在海宝乐园被磕伤眼皮后,变得沉默寡言了。现在孩子对游乐场都有阴影了,不愿再到游乐园玩。
刘先生认为后期对孩子眼皮祛疤,需要费用,希望游乐园能支付孩子3至6个月的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
孩子在游乐场被磕伤眼皮,责任该如何划分呢?记者就此采访了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
张少春律师认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作为未成年人的儿童在游乐场玩耍导致受伤,游乐场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其家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维权,有权就目前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进行索赔。
来源:大象新闻 编辑:徐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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