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公选20人到县委办和组织部,满足这些条件可报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赵彤

8月15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卢氏县政府获悉,为及时补充卢氏县委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服务高质量脱贫摘帽,报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拟向全县择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0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遴选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遴选职(岗)位及人数

(一)一类职(岗)位(18名)

1. 公务员职位12名

其中:县委办公室7名,县委组织部5名。

2. 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6名:县委组织部6名。

(二)二类职(岗)位(2名)

3. 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2名:县委办公室2名。

三、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1. 一类职(岗)位报名范围

A.卢氏县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B.经过公务员考录、暂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目前在行政岗位工作的人员;

C.卢氏县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以上A B C三类人员均可报一类职(岗)位。

2. 二类职(岗)位报名范围:县内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

上述职(岗)位,科级干部不在遴选范围。现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人员参加遴选录用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在脱贫攻坚期内仍在驻村或督查巡查岗位工作。

(二)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2018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和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被通报未满1年的;

4.已被其他单位录用、遴选尚在试用期内的;

5.本人档案造假,干部基本信息不实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2019年8月15日—8月21日)

遴选公告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www.lushixian.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2019年8月22日—8月25日)

报名工作由卢氏县委办公室和卢氏县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对照遴选条件,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1.报名时间:

8月22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县委机关大院东侧遴选报名处。

报名电话:0398-7187919

3.报名办法: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采集信息的办法进行。报考者按照遴选公告公布的职(岗)位及要求对应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岗)位。

报名所需资料:

(1)《中共卢氏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4份(正反两面打印、贴照片、报名人签字确认);

(2)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学历认证相关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4份;

(3)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并附电子版,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报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三)资格审查(2019年8月26日—8月27日)

抽调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对此次公开遴选工作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遴选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拟遴选名额数量即可组织考试。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超过拟遴选名额数量,不具备竞争性的岗位,相应核减遴选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信息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由卢氏县委办公室和卢氏县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实施,笔试、面试试卷各分A B 卷,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主要负责笔试、面试的试卷命题、保密、运送、阅卷等工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8月28日到县委机关大院东侧遴选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2019年8月29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党的政策理论、公文写作能力等。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5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末位名次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开始前,报考人员需到原报名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同时领取《面试通知单》,需提供材料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履行职(岗)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所有遴选人员面试平均分数(含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

考察由卢氏县委办公室和卢氏县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实施。组建考察组,按照等额考察原则,采取审查档案、谈话了解和实地考察和单位评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与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审。

如因资格复查、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岗)位空缺的,应在同一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选岗、办理手续

1.公示。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

2.选岗。公示结束后,对一类职(岗)位的确定按拟录用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

3.办理调(转)任手续。选岗结束后,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遴选职(岗)位及名额、遴选条件、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邀请卢氏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遴选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卢氏县纪委监委:0398-7189796 0398-7870110

六、本遴选实施方案由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确定卢氏县人民政府网作为遴选专用网站,公开遴选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未尽事宜由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中共卢氏县委办公室 0398-7872929

中共卢氏县委组织部 0398-7188170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徐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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