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套路贷” 借4万半年还了16万还欠23万 郑州女子被逼想自杀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岚 通讯员 钟莹莹

做生意缺资金,登封市民杨女士便通过朋友,向刘某借了4万元。让她始料不及的是,这笔债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半年的时间里她还给刘某16万元仍欠23万元。面对债主的步步紧逼,走投无路的小杨多次想自杀,最后在家人的陪同下,到登封市公安局阳城派出所报了警。

半个月前,登封市公安局阳城派出所接到杨女士的报案后,立即对事情展开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据杨女士讲,2018年11月,她想做生意但手头没有资金,就通过朋友李某介绍,认识了一名姓刘的男子。李某告诉杨女士,刘某手头有些闲钱,可以借给她。借款时,双方会签订正规合同,只是利息有点高。杨女士觉得自己挣钱后肯定能很快还上钱,便先后从刘某处借了4万元,并在刘某拿出的“正规”借款合同上签了字。

由于杨女士经验不足,做生意失败赔了钱。按照合同约定,她从刘某处借的4万元如果一个月内还不上,就要按照每1万元每月支付6000元的利息。尽管高额的利息让杨女士无力承担,但想到自己签了合同,就不敢违约,只能再从刘某处贷款,偿还之前借款的利息。与此同时,杨女士的家人也四处筹钱帮她还债。截止2019年5月,杨女士和家人向刘某还了16万元的利息,但仍欠他23万元。这段时间,刘某多次找杨女士及家人进行威胁恐吓,逼她还钱。杨女士一想到越欠越多的债,知道自己根本无力偿还,绝望之下想到了自杀,被家人及时劝组。万般无奈下,与家人一起到阳城派出所报了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围绕刘某展开了调查,通过缜密侦查及视频监控追踪,于6月28日将刘某抓获。7月1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办案民警介绍,杨女士遭遇的其实就是“套路贷”骗局,其与刘某签订的不是正规的借款合同,合同由于利息过高不受法律保护,但杨女士社会经验不足,在借钱之前没有进行过多的了解,杨女士一家人也因为缺少相关的法律知识,才一步步深陷“套路贷”,“套路贷”的实质就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民间借贷时,一定要选择手续完备、证照齐全的正规公司进行,如不幸陷入“套路贷”骗局,要注意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遭遇不法分子的电话恐吓、深夜拍门等暴力催收,一定要尽快报警。

法律链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的本金应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为借款本金,而借款的利息应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不超过年息24%的部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超过年息36%的部分是非法的,被害人无需支付;年息24%至36%之间的部分则为自然债务,给了不能要回来,不给对方不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要回。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侯昺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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