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4人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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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封大学图书馆党支部书记张毓滥发津补贴等问题。

2014年、2015年,张毓在任开封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将收取的4.2万元管理费违规个人存放,后用于为后勤服务中心职工发放加班费、过节补助等。此外,张毓还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6月,张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尉氏县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宾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7年12月13日,李晓宾带领班子成员共5人,违规接受广告节目制作经营对象刘某在尉氏县锦绣花园举办的宴请活动。此外,李晓宾还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4月,李晓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稻乡马头集社区村组干部借学习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5月,水稻乡马头集社区村组干部在赴陕西袁家村学习考察返程途中,经时任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振山同意,临时改变返程路线,到西安秦始皇兵马俑纪念馆游玩,以学习补助费的名义,入账报销旅游景点门票3420元。2018年6月,王振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禹王台区汪屯乡汪屯社区原党支部书记王国强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

2013年,王国强在任汪屯乡汪屯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用征地提留款向村“两委”成员发放中秋节及其他补助共计3.8万元。2018年5月,王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人民网河南频道 编辑:邱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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