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保护法》施行一周年,郑铁两级法院晒保护“母亲河”成绩单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

“黄河宁,天下平。”在《黄河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3月28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布《河南省内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2023年度)》(以下简称《白皮书》),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注意到,在《白皮书》中,2023年郑铁两级法院持续深化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妥善审理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各类案件,在保护“母亲河”上积极“交卷”。

审结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784件

2023年,郑铁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环资各类案件。共受理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795件(含旧存35件),审结784件,结案率98.62%。

其中,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审结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57件。郑铁法院在审理张某某等五人非法采砂案中,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程序内嵌入刑事审判程序中,在被告人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达成调解协议后,依法判处五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同时适用禁止令,禁止从事采砂活动。该案被称作“黄河保护法实施第一案”。

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责任。2023年,郑铁两级法院审结涉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矿业权纠纷、相邻环境纠纷等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5件。

坚持监督支持并重,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

2023年,郑铁两级法院审结黄河流域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7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

充分发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修复受损生态、保护环境公益方面的积极作用。2023年,郑铁两级法院审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7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6件,司法确认3件。

设立省内第一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

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郑铁两级法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心及河南省内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重点,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其中,保障黄河防洪安全,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流域污染防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助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危害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加强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司法保护。2023年郑铁两级法院共计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84件,非法狩猎案件96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0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19件,盗伐、滥伐林木案件 87件。

2023年8月,郑铁法院与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国有延津林场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协作机制推动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并在国有延津林场设立了省内第一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

同年12月,召开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延津)协作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成立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跨区划协作延津基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惩罚、教育、修复相统一,补植复绿5000余棵

惩罚违法犯罪不是目的,保护“母亲河”源远流长才是终极追求。

据介绍,郑铁两级法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修复基地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

除了上述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目前郑铁两级法院沿黄建立2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所在的国有延津林场财政账户下设了生态损害赔偿金科目,为涉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替代性修复提供场地和途径,保障恢复性司法裁判有效落实。

同时,郑铁两级法院坚持现代化能动司法理念,在妥善审理每一起环资案件的同时,从智慧诉讼、巡回审判、纠纷化解、创新裁判、司法建议、法治宣传等方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推进环境资源审判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治理效能。

“被告人郭某森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引导当事人自行购买1500棵柏树苗进行补植补栽,促进被占用林地复种复绿,并将生态修复效果纳入量刑情节。”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樊桓锐说,2023年郑铁两级法院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环保禁止令、公益捐赠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全年共计增殖放流1万余尾,补植复绿5000余棵,实现惩罚、教育、修复效果多重统一。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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