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8个多月未交房,郑州400多位经适房业主还要等多久?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周广现 实习生 皇甫至彦

“2008年,我开始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2015年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2018年6月30日交房,但到期房子未交,开发商又承诺2018年年底交房,承诺又落空。如今,我的房贷已经还了两年多,却还要租房住,租的房子漏雨,又找不到合适的房子租住。我该怎么办……”前天,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小区珠江翠园小区的一位业主向本报反映。

两天来,又有珠江翠园的20多位业主向本报反映该小区拖延8个多月至今未交房的事。

经适房拖延8个多月未交房,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3月20日上午,大河报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南三环和兴华南街交叉口南200多米路东的珠江翠园小区,该小区有4栋经济适用房,均为32层,都已封顶,其中一栋楼的外粉已经完成。

该小区内冷冷清清,听不到一点机器轰鸣声,进了小区内,才能看到在东边的一栋楼上有两个工人在施工,一位施工负责人说,只有5个人在经济适用房的工地上干活。

这时,小区们口已经来了100多位业主,他们都是赶来看施工进度,询问他们购买的经适房到底什么时候交房的。

听说大河报记者来采访,很多业主纷纷围了上来。“说起经适房迟迟未交房的事,真是3天3夜也说不完,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一位业主说。

众业主说,该经适房小区共有400多位业主,他们大部分人都是10年前开始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2015年大家和珠江翠园经济适用房小区的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上约定2018年6月30日交房,但到期没有交房。他们询问没有交房的原因,开发商说是污染管控不让施工造成的。污染管控政策郑州已经实行了多年,很多开发商在签订交房日期时都把此因素考虑了进去,难道就珠江翠园经适房小区的开发商没有考虑过此因素?这是说不过去的,如果非管控时期,多上些施工工人,加快进度,根本就不会存在延期交房的事。

众业主说,去年夏天,许多业主找开发商讨说法,最后开发商承诺,2018年12月30日交房,但这个承诺又落空。后来听说,开发商又承诺说2019年8月底交房,可目前正是施工的绝佳时机,工地上只有几个人在施工,8月底能交房“我们不信”。

业主说,房子没住上,但大部分人的房贷已经还了两年多。因为房子延期交房的事,他们多次到郑州市房管局反映问题,但都没有什么结果。

业主董女士说,她一家四口人住在4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房子还漏水。家里老人在老家住,因为房子一直没交房,也没办法把老人接过来住。当时和她一起选经适房的朋友,人家选的是别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已经住进去两年多了。

业主李女士说,她当初选珠江翠园的目地是想带老人过来养老,父母都快80岁了,想在跟前多尽尽孝心,也不知道这个愿望何时能实现。

还有一位业主说,他今年40岁,妻子去世了,因为房子的问题一直没解决,他想找个对象都找不到。

还有位业主说,她一直在外租房,后来租的房子漏水了,却迟迟找不到合适的房子租住……

房管局人士不说如何加大监管,却让业主打官司

合同上约定,珠江翠园经济适用房小区是2018年6月30日交房,那么,为什么现在8个多月过去了,该小区迟迟没有交房呢?

记者看到了一份2018年12月20日珠江翠园开发商郑州珠江置业有限公司给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该说明称,珠江翠园小区迟迟没有交房原因是郑州市污染管控、市政道路环翠路、贺江路修建工期不确定等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当天上午,记者在现场采访时,郑州市珠江置业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也做了同样的表述。

“这个原因根本站不住脚,人家别的工地,在非污染管控期间,会安排很多人集中施工,而珠江翠园小区却只有数量较少的人在施工,怎么能按时交工?小区门前有施工通道,大楼都已经封顶,这说明进料没问题。小区的工期和环翠路、贺江路的修建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几位业主说。

大河报记者注意到,按照职责划分,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和后期管理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同时,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项目管理、信用体系管理及动态监管工作。

珠江翠园小区的业主多次到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反映该小区延迟交房一事,那么,该局是如何依据职责处理此事的呢?3月20日下午,记者致电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该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他知道珠江翠园小区迟迟没有交房的事,该小区业主已经和开发商签订过购房合同,没有按期交房就应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签过合同的事他们也没办法左右合同违约的问题,他们只能督促。“现在看,督促效果不明显,有没有别的办法了?”“目前看没有更好的办法了。”随后,不等记者再问,他就把电话挂断了。

“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职能上来看,该局有很多办法可以制约开发商,现在,对于珠江翠园经济适用房小区延迟交房的事,该局有关人员不积极履行职责,却要业主去打官司,大大增加业主的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这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上海市海华永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戎志亮说,事实上,如果该局穷尽自己的能力,相信是有办法解决此问题的,就看想不想解决了。退一万步来说,如果该局认为此事不好解决,也完全可以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如果有这么多强力部门关注此事,相信是会有助于问题妥善解决的。

来源:大河客户端 实习编辑:王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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