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还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吗?听听相关部门怎么说

  鲁超帮办

  部门解释

  享受“五保”待遇后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宁陵县的陈先生1月21日求助称,“我哥哥陈金贵家住宁陵县逻岗镇马尔村,他是持有一级残疾证的残疾人,以前每月领着60元的护理费和60元的生活费。但是领到2018年5月就没有了,说他是五保户,不能享受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费和生活费。”

  记者报告:

  “俺也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有的话,取消了也没啥意见。”陈先生说,希望能够通过记者了解一下相关的政策规定,看哥哥是否还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宁陵县逻岗镇民政所所长张博。他表示,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五保户”和在职人员均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去年五六月份接到的通知,所以就给享受了‘五保’待遇的残疾人停发了‘两项补贴’。”张博说,陈金贵享受有每年4500元的“五保”待遇,所以不符合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要求,去年按照规定停发了他的残疾人“两项补贴”。

  随后,记者就此又咨询了商丘市残联组宣部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如果享受了“五保”待遇,确实不能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记者了解到,《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商政〔2016〕39号中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商丘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有条件的县(区)可将补贴对象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商丘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有条件的县(区)可将补贴对象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覆盖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该文件中还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和重度残疾儿童生活补助费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编辑:陈茁

  审核:王松

来源:京九晚报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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