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份居民消费发展报告出炉!住房消费权威解读来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一川

省两会上,《2018年河南省居民消费发展报告》首次公开,据悉这是河南省发改委首次组织编写的反映全省居民消费情况的年度报告。报告梳理了我省在住房、信息、绿色、旅游、体育、文化、家政、养老、健康等领域的消费情况,同时指出了我省下一步促进居民消费发展的工作重点。

此次居民消费发展报告,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有关我省住房消费发展情况的报告部分。该内容由河南省住建厅和省发改委城市处共同撰写。大河客户端记者就我省住房消费发展情况进行了简要梳理。

现状:商品住宅销量同比降11.3%,市场趋理性

2018年1-11月,全省商品住宅销售10043.3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相较2017年底下降了11.3个百分点。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持续,商品住房市场整体保持稳定,消费者预期逐渐转变,市场逐步回归理性。

商品住房成交均价保持上涨,涨幅较上半年出现回落。根据房管部门数据,2018年1-11月,全省商品住宅成交均价6061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0.07%,涨幅较上半年回落5.05个百分点。

二手房消费保持增长,销售价格保持平稳。根据房管部门数据,2018年1-11月,全省二手住宅成交面积226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92%,二手住宅平均成交价格4985元/平方米,同比上涨3.55%,二手房总体保持稳定。

刚需住房消费集中在郑州市,90-140平米户型最受三四线城市及县城购房者青睐。2018年1-11月,全省90平米以下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2136.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其中郑州市销售面积1072.87万平方米,占全省50.2%;全省90-140平米户型销售6511.77万平方米,占全省住宅销售面积的64.8%,其他三四线城市以及县城销售面积5191.95万平方米,占全省90-140平米户型销售面积的80%。整体来看,全省90平米以下中小户型住房消费超过一半发生在郑州市,这类购房人主要以刚需群体为主;90-140平米户型最受市场欢迎,尤其是在省内三四线城市及县城,成为部分刚需以及改善需求的首选。

同时,期房消费占据主流,现房消费比例同比下降。另外,我省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成品住宅消费持续扩大。2018年,全省租购并举住房体系不断完善,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省内住房租赁企业数量大幅提升,目前已有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各类市场主体1000多家,现有住房租赁规模5.2万间。

趋势:市场观望情绪加重,住房消费预计继续放缓

住房消费总量方面,当前我省正处于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换挡阶段,城镇化率还有较大空间,增量人口的住房需求仍将推动住房消费市场保持持续增长,但近期来看,从2018年三季度开始,郑州、开封、许昌等省辖市房地产出现不同程度的降温转冷现象,市场观望情绪增加,在没有重大政策转向和意外事件冲击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可能转向降温通道并出现小幅调整。全省居民住房消费增速预计会继续放缓。

消费结构方面,随着租购并举住房体系逐步完善,住房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市场可租赁房源更加丰富,公租房分配进度不断加快,会有更多群众选择租房而不是购房。

消费区域方面,目前全省房地产市场总体稳定,但也存在区域分化倾向。郑州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市场保持基本稳定;环郑区域热点城市经历了2017年的快速上涨后出现了调整迹象;省内其他三四线城市比如周口、漯河等今年以来住宅价格涨幅较大。预计下一步各地商品住房消费形势分化趋势会继续加剧,同时随着前期去库存以及房价上涨带动,部分三四线城市有效需求已经充分释放,市场稳定增长难度加大,向下风险逐步增加,可能出现新的库存累积。

消费产品方面,随着传统住房市场的饱和以及产业转型、消费升级的加速,以服务产业需求和消费需求为重心的产业地产、众创空间、物流地产、旅游地产、教育地产、养老地产等非住宅新兴业态将呈现多元化、综合化发展态势。住房消费不再仅仅是单纯的房屋买卖和居住,围绕居住需求产生的次生需求,比如饮食、家政、医疗等更多的需求,将更多地走进消费者生活。

问题:总体稳定,仍存供给结构性失衡等问题

当前,全省住房消费市场总体保持平稳,但仍存在供给结构性失衡、部分城市价格上涨相对较快、市场利率持续上浮、市场监管亟待加强等问题。

2018年1-11月,全省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1.0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7.33%,相对市场需求,2018年全省商品房供给总量基本平衡。但具体来看,部分省辖市市区仍存在供求失衡问题,供求关系依然紧张。截止2018年11月底,漯河、信阳、商丘、洛阳等7个省辖市市区商品住宅库存周期在6个月以下(含6个月),其中1-11月洛阳市市区商品住宅供应面积同比下降38.44%,市场住房供给偏紧。

同时,部分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压力仍然较大。根据房管部分数据,2018年1-11月,部分省辖市市区商品房住宅成交价格上涨较快,如周口市、漯河市、驻马店市、济源市、焦作市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情况显示,郑州市去年11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指数为100.8,下半年以来环比持续小幅上涨,房地产调控依然不能放松。

另外,居民购房成本不断增加。2018年以来,随着金融政策的不断收紧,全省各地住房贷款均不同程度地出现利率上浮现象。利率上浮明显增加了群众的购房成本,特别是给刚性需求群体带来更大负担。比如,商业贷款100万元,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30年,照基准利率居民每月需还款5307.27元,按照上浮30%比例居民每月需还款6235.43元,每月多还946.16元。

另外,住房消费市场还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如部分问题楼盘化解矛盾比较突出。

最新:因地制宜、分类调控,促房产市场平稳运行

去年12月19日至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提出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住有所居、住的更好等美好向往,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编制公布住房发展规划,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市、县因地制宜修编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开,重点保障与普通居民家庭相适应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提升中小城市的综合承载力,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引导农村转移人口在中小城市和县城就业落户。

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持续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支持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专业化、机构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民企加入住房租赁市场。大力发展长期租赁和青年人才公寓建设。同时,采用扩大公租房新建规模,积极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等举措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同时,完善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统计制度,完善市场监测分析机制,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对部分前期房价上涨过快的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谨防三四线城市房地产风险带来波及效应。加快建立房地产领域信用体系。建立常态化发布机制和网上舆情监测机制,坚决打击房地产信息网络传播乱象。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房地产问题楼盘项目专项化解,化解信房突出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裴申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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