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开封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王保安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王保安在中秋节、春节期间,收受开封市某装饰工程公司负责人刘某某赠送的高档酒等礼品。此外,王保安还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2018年12月,王保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禹王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违规发放福利、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春节期间,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以报销加油票名义变相给单位人员发放节假日福利,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在无公车的情况下违规报销燃油费1万余元。2018年9月,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刘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兰考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路政员蔡虔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4月,蔡虔驾驶兰考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执法车辆送学生上学。2018年4月,蔡虔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尉氏县朱曲镇毛寨村违规发放补助、支出招待费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毛寨村党支部书记殷二舟私自用村集体资金为自己发放话费补助2000余元;经殷二舟同意,用村级办公经费违规支出招待费5万余元。2019年1月,殷二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开封市纪委监委)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徐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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